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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 赵宏:对有前科者的社会偏见错在哪?

2025-08-31 产品展示 108

胖东来这回又上热搜了,不过这次不是因为超市里人挤人,而是老板于东来在招工时候搞了个新花样。

新乡要开第三家胖东来,一口气要招1000人,里头专门划出20个岗位给刑满释放人员。

消息一出,网上立马炸开了锅,有人竖大拇指夸“真中!”,也有人挠头问:“招劳改犯?图啥哩?”

这事说起来挺有意思。

咱们平时嘴上总喊着“给人改过自新的机会”,可真遇到具体事儿,心里那杆秤就开始晃悠了。

为啥大家对有前科的人这么戒备?

说白了,就是怕。

怕他们再犯事,怕自己吃亏,怕担风险。

这种担心不是没道理,可要是因为怕就把路全都堵死,那改过自新不就成了一句空话?

法律圈里早就讨论过这事。

一方面说要把有前科的人当普通人看,该找工作找工作,该生活生活;另一方面呢,各种规章制度又把他们卡得死死的。

别说自己找工作难,就连家里孩子考公务员、参军入伍都可能受影响。

这就好比给人贴了个隐形标签,走到哪跟到哪,撕都撕不掉。

有人担心,要是把限制都取消了,犯罪成本是不是太低了?

其实这话说得不对。

该坐的牢坐了,该受的罚受了,法律给的惩罚已经执行完了。

要是出来以后还得一辈子背着包袱,那不就是一罪两罚吗?

这道理就跟咱们小时候犯错一样,老师罚站也罚了,检讨也写了,总不能往后天天都拿这事说嘴吧。

再说说这“政审查三代”的事儿。

爹妈犯过错,孩子考公参军都受影响,这规矩乍一听好像挺公道,细琢磨琢磨就觉得不是味儿。

这都啥年代了,还搞“连坐”这一套?

好比你爷爷那辈儿犯过糊涂,到你这儿还得跟着吃亏,这理儿放到哪儿都说不通。

数据显示,现在法院判的案子里头,八成五都是三年以下的轻罪。

啥意思呢?

就是说大多数犯罪的人,都不是啥十恶不赦的坏蛋,可能就是一时的糊涂。

比如醉酒开车,比如帮人转个账就成了帮信罪。

这些人服完刑,改过了,总得给条活路吧?

还有人觉得,有前科的人更容易再犯事。

这话听起来在理,其实没啥科学依据。

这就好比说感冒过的人更容易再感冒,听着好像没错,可实际上根本不是这么回事。

每个人情况都不一样,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。

说到这儿,不得不提那些真有瘾的犯罪,比如性侵未成年人的。

这种确实要严加防范,可法律早就想到了。

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明确规定,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必须查违法犯罪记录,有这类前科的一律不能用。

这说明啥?

说明该防的要防,该给的机会也要给,不能混为一谈。

最逗的是有些人一边喊着“公平竞争”,一边又觉得公务员这种“好工作”不能给有前科的人的子女。

这话就有点双标了。

合着好工作都得留给“身家清白”的人,那还谈啥公平?

再说了,贪污受贿的官员才占多大比例,大多数犯罪的都是普通老百姓,他们的孩子可能比谁都渴望有个翻身的机会。

电影《哪吒》里说得挺好:“人心中的成见就像一座大山”。

这话放在这儿特别应景。

有时候偏见比真相跑得还快,还没等人开口,标签就先贴上了。

其实换位思考一下,要是咱们自己不小心犯了错,改过自新之后希望别人咋对待?

是将心比心给个机会,还是一棍子打死永不录用?

胖东来这20个名额,说多不多,说少不少。

但它传递的信号特别珍贵:社会应该给愿意改过的人一条活路。

这不仅仅是企业的社会责任,更是对“人非圣贤孰能无过”这句老话的最好诠释。

其实咱们身边很多人都会犯糊涂,有的犯了法,有的违了规,有的就是脑子一热干了蠢事。

重要的是能不能吸取教训,重新开始。

回过头来看,社会对前科人员的歧视,很多时候是因为不了解,或者怕担责任。

其实啊,该有的防范措施法律都已经规定了,剩下的就该多给点包容。

毕竟谁也不敢保证自己一辈子不犯糊涂,今天咱们给别人一个机会,说不定明天就是别人给咱们一个机会。

胖东来这事办得挺接地气,没有高高在上的说教,就是用实际行动告诉大家:改过自新的人值得被尊重。

这种实实在在的做法,比喊一百句口号都管用。

其实啊,社会进步不就是靠这样一点一点的改变嘛!

今天多个企业愿意招聘前科人员,明天多个社区愿意接纳他们,慢慢的偏见的大山也就挪开了。

说到底,对待有前科人员的态度,就像一面镜子,照出的是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。

一个成熟的社会,应该既要有防范风险的智慧,也要有包容改过的胸襟。

这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,但总得有人先迈出第一步。

胖东来迈出了这一步,值得咱们给它点个赞。

这篇文章就是想把快乐和正能量传达出去,没什么低俗或者不好的引导哈,如果有侵权情况就联系我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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